企业有资金池违法吗?
一、设立目的不同 现金管理方案是企业为了进行日常周转而设立的,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现金流需求;而现金池是为了满足公司在特定的时期(如年底)内对于大额资金的需求而设立的。因此在设立的目的上,二者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二、设立方式不同 根据《国内非金融企业外汇收支申报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境内企业可以使用银行提供的“无纸化”服务办理外汇收入和支出业务。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通过电子汇划方式将款项从开户银行转至其在其他银行的账户,也可以将这笔资金从其他银行的账户转入该行的存款账户。但这种方式仅限于企业之间的转账,不能用于个人之间或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往来转账。
现金池的建立必须通过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办理,并且按照相关的规定提供会计资料进行记账。因此相对于现金管理方案而言,现金池是一种更为规范的操作方式。
三、适用范围不同 因为现金池是为了满足特殊时期的资金需要而设置的,所以它的适用范围很小。通常只有那些拥有较多备用金,且经常需要进行跨行转款的企事业单位才能申请开设。而现金管理方案由于没有指定用途的限制,适用范围就更广了,几乎任何一个企事业单位都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来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
四、涉及的票据种类不同 现金池涉及的主要是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这是因为这两种票据都具有现金性质,既可以支取现金,又可以转让给其他人。而现金管理方案所涉及的票据就复杂得多了,除了上述两类票据外,还包括支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