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企业存在的原因有?
原因不复杂,就是一个字“利”! 利益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总是和利益载体相联系。任何企业的存在都是要追求经济利益的,这一点没有疑问。但问题在于,有些企业(包括国营企业)的某些行为是损公肥私、违法乱纪,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而另一些企业(也包括国营企业)的行为则是合法经营、获利颇丰,这种获利不仅未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反而对国家和社会做出了贡献。
对前一类企业人们一般不会赞许,反而会唾弃和制裁;后一类企业则得到人们的赞扬和支持。以是否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或增加了收益为依据就能区分出两类企业的不同性质——前者是贪婪的奸商,后者是诚实的公民。 那么,为什么同样是挣钱,垄断企业就像奸商一样受到惩罚,而合法的企业则像诚实的人一样受到赞扬呢?其原因就在于,利润(收益)在市场经济中本来就应该是一场零和游戏——有人赚钱就有人亏钱,赚到的钱其实是从别人那里拿过来的。一个市场只要保持竞争状态就一定不存在某个企业绝对赚钱的可能。反之,如果某企业赚得盆满钵满、无本万利,那就只能有一种解释,即其他竞争者全都赔钱了。
在这里,市场机制发挥着自动纠错的功能。任何一个无端获利的垄断企业都必然遭到市场的惩罚,最后亏损。而一个市场中的所有参与者若全都无端赔钱,这个市场肯定有问题,必然会遭到政府的干预。 所以,在一个完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是不可能存在毫无理由的垄断利润的。这是市场和政府的相互作用所决定的。
当然,在现实中我们不可能看到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某些垄断利润的存在可能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
1.新技术的出现导致某些行业进入的壁垒降低,许多厂商纷纷涌入,供给大大增加。此时,市场无法通过价格信号来调节供求关系,供大于求,价格下降,企业利润下降甚至可能亏损。
2.政府为了刺激经济运行、实现既定宏观经济目标,有可能采取财政补贴政策鼓励某些产业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尽管这些企业拥有市场势力,但它们得到的补偿却是实实在在的负利润——他们并没有把本来应该交给消费者的部分收入重新交还给消费者。
3.一些行业的进入门槛虽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技术进步往往会明显下降。于是出现了所谓的“后进先出”现象,最先进入的这些企业往往最晚退出市场,它们在竞争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盈利水平也低于其他企业。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垄断企业在市场上往往以寡头垄断的状态出现,但实际上大多数人的市场力量要远远超过少数人的市场力量。因为,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垄断,由于市场机制的作用最终都将导致资源的浪费和其他损失。所以,从整个社会而言,垄断并非一个有益的经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