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检察室吗?
我们是一家外贸公司,因为业务需要经常跟警察、检察院打交道。 第一次去当地派出所是报案(被客户欠钱不还)。然后对方说他们解决不了,让我去法院,然后就给了我一张法院的起诉状模板。我按照派出所给的地址,把材料递到了法院。
第二次是到当地的经侦大队,报案称客户拖欠货款,金额10多万美刀。接待的民警看我提交资料中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盖着“此件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字样,就问我们是哪里刻得章?!我就纳闷了,工商局给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上不是有章的吗?怎么还问到这种问题…… 后来才知道,这是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为了便于基层民警处理经济类案件而设立的侦查部门——经侦大队。
第三次是来当地检察机关咨询,之前报案时,院方让等通知,现在又过来问问进展。在接待室的墙面上,挂满了各种锦旗,都是表示感谢等等的意思。然后接待的检察官很和蔼的告诉我,因为涉及外币,建议我直接去外地中院递交材料,因为那里可以查外汇交易记录。至于能否立案,以法院的最终判决为准。
以上经历中,除了最后一次比较顺利以外,前两次都不怎么愉快。
国家为加强和规范企业法律工作,发挥企业法律工作在企业改革、发展与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而进行的改革。主要内容有∶在企业中设立法律事务机构,建立以企业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法律事务工作体系。法律事务机构在总法律顾问领导之下开展工作,独立行使法律事务管理权和法律审核权,为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处理企业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规章制度,做好法律咨询和相关的普法工作。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对法定代表人负责,享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权利。
1、法律事务机构应当依法开展工作。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可以设置合同管理、授权管理、涉外法律事务、专利与商标管理、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等专门工作机构或者岗位。
2、法律事务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规章制度;
(二)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三)负责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负责企业合同、授权委托等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五)组织处理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六)负责企业法律咨询工作;
(七)其他应当履行的法律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