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是企业法人吗?
谢邀 首先,根据我国《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那么什么是企业法人呢?
企业法人即: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也就是说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才能称为企业法人。而证券市场实行的是发行人制度(与上市制度结合),只有符合相应条件(主要是指条件四)的发行人才能够在证交所挂牌上市;同时,根据《证券法》第79条的规定,除证券交易所会员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证券市场交易。所以从法律上来看,只有企业法人才能成为交易所的会员并在进行证券市场交易活动。但这里的会员制度是只包括A股,不包括B股的。由于目前我国的B股市场实行的是审批制而非注册制度所以在法律上只要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B股的参与者,也就是能够进行B股的交易。
其次,来谈谈证监会的性质问题。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2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上市交易的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均适用本法”。同时,该条还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实施监督管理”。证监会对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属于行政职权,是基于法律赋予的权利,而不是基于某个部门或者组织授予的权力。并且从现行法规来看,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对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但是具体如何执行以及采用何种手段进行执法工作均由相应的行政机关或部门通过行政法规、规章的形式予以明确。
综上,证监会是政府的一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职能主要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