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如何认房认贷?
一、什么是“认房” “认房”是指家庭名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台账是否齐全,有房屋登记信息的为有房,未取得相关房屋权属证书的,视为无房产。 二、什么是“认贷” 指借款人及配偶信用报告中是否存在有效房贷记录(包含已结清贷款和未结清贷款),存在房贷记录的,认定为有过住房贷款记录,无房贷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
三、哪些行为属于“以房抵押借款”? 我行认定的“以房抵押借款”的行为包括以现有房屋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用于合法用途,或他人在我行认可的机构办理房产质押贷款并将所获得的资金划转至我行指定账户内。对于以房产作为抵押物的消费信贷业务,如果借贷双方约定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银行账户后,借款人再转账支付委托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则该行为也属于“以房抵押借款”。 以房抵押借款行为的认定不以借贷双方的协议约定为准,而由我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最终确认借贷行为是否为“以房抵押借款”。
四、银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如何影响我? 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国家要实行认房认贷的政策?这是因为中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处于过热的状态,很多城市中房价收入比已经超过了国际通行的合理区间,因此国家采取一些措施来抑制投资性需求,降低房价上涨过快城市中的泡沫成分。 所以如果你是在这些城市中有一套自住房,并且征信报告中也有贷款记录,那么在银行贷款买房时就很可能被拒之门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