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存折钱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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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北京,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和住院);用人单位需要按工资的10%左右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不缴费。 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的一部分会进入统筹基金,当个人发生医疗费用后由统筹基金支付。 如果个人拿社保卡去看病、吃药或进行其他治疗,所花的医疗费用只要符合医疗保险的相关范围,就可以由社保中心报销一部分,甚至全部支出。而医疗保险的账户的钱就是当时个人缴纳的全部费用及利息。

以一位职工每月缴249元的例子来看,他的医保卡里有3000元,这是正常的吗? 正常。这3000元是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和利息。 比如,一个在北京市工作的居民,每个月的缴费基数是6900元,那么,个人每个月就需要缴纳6900×2%+3=138元,单位需要缴纳6900×5.2%=363元。 这138元和363元都属于医疗保险的缴费款项。

一旦这位居民发生了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这些费用都可以通过医保报销,如果个人负担的部分超过了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之和,超出部分还会返还到个人的医疗保险账户中。 也就是说,这个每月缴纳391元的病例,一旦看病就医的时候能够享受到医疗费报销的待遇,且自己不再承担超过138元部分的医疗费,那么,超过138元的部分就会返回自己的医保账户,如此循环往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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