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认购基金吗?
谢邀~ 银行有代理销售和委托投资两种模式,目前越来越多的银行从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代销业务,具体包括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的募集和销售以及QDII基金的代销等。 按照《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7年第6号)第二条规定,商业银行代理基金业务是指以代理方式销售基金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宣传推介、发售、申购、赎回、过户、查询等相关手续及咨询工作;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财务稳定且能够持续经营;(二)有可靠的经营资金;(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四)有安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完善的经营机制;(五)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该法还规定,采取委托方式销售基金的,受托机构应当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并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 根据中基协发布的《证券期货投资机构备案报告编写规范》要求,基金管理人申请备案时需提交以下备案材料:(一)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二)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四)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五)经营范围中包含私募基金相关业务的相关证明文件;(六)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无论是商业银行以代理模式还是委托模式开展基金业务,其本身都必须满足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的资质要求。对于商业银行来说,需要具备一定的金融实力才能满足这一条件,尤其是随着近几年央行和监管机构对银行业的严控趋势,不少城商行和农商行因资本不足或不良率高企等原因被撤销或取消基金业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