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特殊业务是什么?
“特殊交易”,主要是指非公开市场下的交易行为,包括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的交易,以及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之间的交易。 就私募股权投资(PE)而言,其涉及的特殊交易主要包括:
1. 重组交易——对处于困境中的企业进行重组,使其重获生机;
2. 收购兼并——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的整合与提升;
3. 项目融资——为企业项目建设提供资金;
4. 跟投制度——基金管理人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参与所投资项目的运营,与合伙人共享投资收益、共担投资损失的制度;
5. 最优认购权——基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最优认购权条款进行的交易。 在基金运作的每一个环节,可能都涉及到不同的法律问题,而特殊交易的名称可能千差百异,但其本质却是相同的。
例如,对于上述第1类交易中,如果企业是并购目标,通常称之为“并购交易”,如果是被并购方,则通常称之为“出售资产交易”或“股权转让交易”;如果在交易中涉及国有产权变更的,可能需要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相应的程序和注意点也有别于非国有产权转让。
由于我国目前私募投资基金主要采用公司型组织形式,而公司制基金的运作又涉及较多公司法的问题,笔者在此仅讨论以合伙制基金为代表的非公司型资金的特殊交易。
首先,合伙型基金一般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组成,其中,投资者(有限合伙人)不承担基金的亏损,但获取的收益也取决于普通合伙人是否有效管理了基金财产并且进行了有效的投资;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投资决策,并获得相应报酬。在基金的各个职能环节,如募集、设立、投资、退出等都可能涉及不同内容的协议,因此也可能产生不同的法律问题。
其次,虽然各种类型的基金都有其各自的市场定位,以实现资金的合理配置,但是,在不同的经济周期和投资环境下,各类基金往往能够且适合相互转化,以达到完善资源配置的效果。在不同情况下,同一笔资金可能实施不同的基金安排。这也就使得我们在处理基金的交易时,需要更全面地考虑资金市场的现状和未来发展,从而为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投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