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运作费是谁承担?
“运作费用”是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的财产或资产进行经营所需要的成本,包括管理人的运营支出、审计费和律师费等费用。 这些费用应当从基金的财产中列支并计入基金的成本,由基金投资者负担(通过赎回费率的形式)。 由于基金产品的复杂性以及我国目前的监管环境,基金实际上是一种集合理财计划,其“运作费用”的范畴要大于一般投资者所理解的“管理费”和“托管费”,具体包括:
1、登记备案费用;
2、信息披露费用;
3、市场研究费用(包括信息搜集和分析);
4、投资交易费用(包括交割和结算);
5、财务顾问费用及专家费用;
6、法律文本及相关合同协议起草费用;
7、基金营销推广费用;
8、内部管理费用(含管理人员薪酬、办公费等);
9、第三方机构的服务费用(如会计师事务所的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运作费用”的计提基础为“管理人与托管人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基金资产扣除”。也就是说,如果基金因故亏损,那么基金管理人不仅不会得到管理费,还要自掏腰包补贴给基金。这也是为了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