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总投资额?
“项目总投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指的是进行建设项目的单位或个人为了实施建设项目,进行必要的规划、设计,以及项目施工准备等工作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中的规定,基本建设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和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两部分。 其中,建设投资是指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发生的项目建设费用,分为固定资产建设和流动资产建设两个部分;
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是指通过购置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等方式形成的,能够长期发挥作用并可以重复使用的资产价值。 这些费用都属于“项目总投资”范围。 “项目总投资”这一概念是在建设项目经济管理中使用的,其本质含义是被认为用于建成一座生产线或建筑项目等所必需的支出总和。它具有静态性,是某个时点上所需要全部资金量的一个估算。 但是“项目总投资”并不等同于“项目投资总额”“建设投资”和“工程建设投资”等概念,它们之间存在着一定差异。
“项目投资总额”的概念来自于我国现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指的是在进行某一具体建设项目时,预计需要投入的全部资金,即从项目开始一直到竣工交付使用为止所支付的一切费用。这个费用的总和也就是常说的“建设成本”。 在我国目前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下,“项目投资总额”由下列五个部分组成: 如果采用计划值模式进行投资控制的话,“项目投资总额”就是编制项目总投资控制目标的关键指标。
而“建设投资”和“工程建设投资”都是相对于“建设项目”而言的。前者强调的是建设项目自筹建直至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所发生的全部投资,后者则更侧重于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的建设投资。二者都属于“项目总投资”范畴。 但是一般情况下,人们对“建设投资”和“工程建设投资”并不加以严格区分——很多时候人们只提到“建设投资”而不论及“工程建设投资”——这两个概念常常被混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