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贷款还清算首套吗?
1、“首套房”是指购买住房,是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商业住房贷款,在房产登记部门没有备案的住房。 已使用公积金(含组合贷)贷款的住房,再次出售的,借款人和购房人都是二套房贷,银行信贷额度和贷款利率都将受影响; 而使用商业贷款购买的房屋,无论是住宅还是办公用房,如果未办理抵押登记,均属于未结清状态,再交易时都被视作二套房产。 如果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第一套住房,而商用物业是在公积金贷款结清以后购买的,则商用物业算第二套;若是公积金贷款结清之前购买的,则商用物业算第一套。 2018年9月开始,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金融监管政策,对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房地产投资基金等提出明确监管要求。 2019年12月,央行上海总部发布《2019上海地区房地产信贷报告》,明确提到对于不同借款人,以及新购住房和二手住房,以不同标准认定无房或有房。 同时指出,对于已有1笔或未结清房贷的家庭,再申请房贷,按二套房贷政策执行,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4.9%的1.1倍。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30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也就是说,此前签署的房贷利率合同,其中利率定价公式中的基准利率4.9%,这个基准利率将变成LPR,LPR执行几年后,若市场出现新的情况,可能会重新定价,但整个期限不得超过30年。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内容仅涉及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包括公积金贷款。而且此次转换只改变原有利率定价方式的参照指标,即参考基准利率还是LPR,而房贷利率水平取决于参考基准利率或者LPR的做法不会改变。所以,房贷利率水平理论上仍可能发生变化。 但央行表示,原则上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也就是说,房贷利率定价基准只能变更一次。已经转变为LPR的老商贷,短期内再变回基准利率的可能性很小,因为基准利率已经退出历史舞台。而未来基准利率大概率也会随着房贷利率市场化而逐步降低,毕竟中国目前的房贷利率水平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处于较高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