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阿里巴巴选择在美国上市?
先回应一些上面的评论,有些说阿里选择纽约是迫于无奈的选择,因为美国有强制性要求中概股必须同时在纽约或港交所上市;还有些说是阿里选择的时机不恰当,应该选在国内IPO的最后阶段选择赴美上市,这样既能保留国内的市场,又能争取最大的融资规模等等。 以上言论纯属臆测!
1.美国确实有强制中概股同时披露在美和港交所的上市计划,但是只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宜(SEC对SPV结构有规定,即必须向美国公众披露企业债券募集情况、审计报告等信息),并没有涉及上市的先后顺序等问题;
2.阿里的IPO进程完全由自己把握。从2013年准备上市到现在,中间间隔了两年时间,期间经历了股权分布、合伙人制度、业务结构等重大调整,而且根据美国的法律,公司上市之前的所有商业行为都不构成违法行为,所以无论是先调整结构还是先IPO,都是符合美国相关法律的;
3.关于时间的选择。在港交所以及上交所连续几年都未能通过之后,阿里选择在今年上半年登陆美股无疑是最佳时机——一方面市场的热度还没有消散,另一方面中概股的监管争议也逐渐降温(PS: 可参见高盛近期关于中概股研究的报告《The China Conundrum》,该报告认为对于中概股监管的疑虑已经逐步解除)。况且相较于A股,美股对于阿里的估值更加有利,毕竟没有所谓的“壳价值”,而且也不涉及复杂的股东安排(如IPO后直接进行送股)。如果选择在下半年或者明年上市的话,这些不利因素都会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