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股份怎么分?
假设你发起一个项目,需要资金10万元,如果你自己已经准备了3万元,那么还需要从其他社会资本方筹集7万元; 现在有A、B、C三个社会股东想投资你这个创业项目,每人准备出钱5万,合计就是15万; 那现在问题来了,这15万元是直接打到你的账户上吗?(这种情况就不需要写借款合同了) 还是说先打到公司账上,再从公司账户打给你?(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签借款合同,否则你就成了抽逃出资了) 其实这个问题就涉及到了出资方式的问题!
按照目前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最多只需要200万元的注册资本就能搞定,而且这个200万元并不需要一下子全部到位,比如说你们公司成立的时候准备注册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那么首先就要准备200万元的货币资金放在银行账户里以备检查; 如果后期运营过程中需要追加注册资本了,那就需要把新增的注册资本放到公司的银行账户里; 当公司需要增资时,比如我准备拿100万元出来,那这100万元就必须从我私人账户转到公司账户上去。
当然如果我不打算增持我的股份的话,那我可以用现金的方式向公司补齐我已经认购的股本,这样的话也是可行的。但是不管怎么样,公司必须拥有足够的财产用于偿还我的股权转让款和未到位的注册资本金以及利息。 如果我没有钱付股权转让款,那就只能干看着我的股份被转让给别人了;如果我没钱补进我的认缴注册资本金账户,那么我的注册资本就一直挂着没有到账,这就会让我在客户面前信誉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