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程股份准备上市吗?
1、首先,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IPO之前不得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或者担保,不得以其他方式间接对融资提供支持; 同时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或有负债情况。
2、其次,如果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部分债务出现逾期的情况,在评估是否构成重大不利事项时,应注意判断其产生的原因和影响是否重大,具体影响还需要中介机构作出专业意见。 如果该等逾期情形是由于客户拖欠货款等原因所致,且在短期内可以收回,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的财产安全,因此无需做特别处理; 但如果由于客户延迟付款、供应商催款等情况导致公司资金紧张,则需要认真考虑是否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而可能产生的费用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