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利息记入gdp么?
GDP核算不涉及企业和个人,只涉及实物单位(国内部门)的产出。个人和企业作为实物单位的中间环节被过滤掉了。 比如说,a向b借款100元用于消费,b因此少了100元货币(存款+债券等),此时GDP增加100元;之后a还了100元给b(或者通过银行转账偿还,或者是现金支付,无差别),这时GDP减少100元。整个过程中没涉及到税收和利息,所以也不存在所谓的收入分配问题。
再比如,a借b100元用于经营活动,之后赚了200元交给国家税收,国家的GDP增加了200元;同时由于税收的原因,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减少了200元——但是居民并没有失去这200元,因为居民本来也没有这200元,只不过本来应该交给政府的200元变成了交给企业的200元而已。从企业角度来看,它收到200元的现金,同时也付出了200元的成本(原材料+人工+税费等等),所以它的GDP减少了200元。最后通过会计平衡,政府得到了200元收益,企业付出了200元成本,居民收入减少了200元,但没有任何新增货币发行——所谓“通货膨胀”不存在! 所以你看GDP这个指标根本没法反映真实的财富创造状况。它只是把看似完整的社会经济活动重新排列组合,让各个参与方按照各自的“贡献”分享最终收益。
总之,GDP这种统计方法压根就不适合用来做收入分配的衡量。如果硬要用的话,那结果必然扭曲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