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算不算利滚利?
“计算复利”是指利息计入本金形成利息的累加计收,而“利滚利”通常指利息变成本金再计收利息。两者区别在于是否将利息计入本金。因此从这一点看,如果合同明确约定利率,且利率符合法律规定,则借款人在还款过程中就不存在“利滚利”了;反之,如果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上限,则属于高利贷,并且会收取“利滚利”。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民间借贷中利率的约定和计算方法,必须符合上述法律的规定,否则,就可能构成违法放贷或高利贷了,而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