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贷款利率怎么求?
如果仅考虑贷款业务,银行主要的利润来源有四个,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资产处置收益和投资收益,其中前三个是表内的,最后一个属于表外,这里主要讨论前三个。 利息收入没有疑问,收到多少钱,贷记利息(利息收入)账户就行了;但手续费就复杂了,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目前商业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包括转账汇款手续费、网上银行服务费、电子银行服务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以及代理收费等,这些费用能否计入LPR,是否按照LPR计算需要看合同如何约定,但是目前大多数情况下这些费用还是按照基准利率计算的,因为基准利率已经下调至3.85%所以未来转成LPR的话这部分损失还是蛮大的! 对于贷款的资产处置收益,一般是指银行通过催收、诉讼等方式收回坏账而形成的盈利,虽然理论上说应该以LPR为准,但实际上由于诉讼周期比较长,并且执行的难度比较大,大部分银行的资产处置收益实际上还是按照基准利率计算的,转LPR的话对银行利润影响也较大。
以上都是建立在银行利润来源于客户利息支出基础上的,也就是所谓“以利定利”的模式,不过实际中银行的收入来源不仅仅是客户的利息支出,还有客户的手续费支付,这种模式下LPR就对银行比较友好了。 但如果是以费定利的模式,即银行的利润来源主要是客户的手续费支出,那LPR对银行就是比较不利的了。
目前国内的银行以收取手续费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不多,大多数还是以利息为主,不过民生银行倒是一个例外,根据2019年年报披露,其营业收入中有7%来自于信用卡手续费,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上升,这也就意味着民生银行的贷款资产可能以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卖给借款人,但是借款人在还款期间却要付给银行一笔高息,当然这笔利息肯定比央行公布的LPR要高不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的《2019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显示,我国商业银行平均贷款利率约为4.63%,而个人消费信贷(汽车贷款+信用卡透支)平均利率则达到6.37%,接近商业房贷利率的2倍,这个水平显然高于LPR,可见LPR制度实施以后民生银行这种以费定利的银行利润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挤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