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舟股份重组什么内容?
2016年5月19日,梦舟股份(*ST梦舟,600265.SH)重组合并预案公告,公司拟与江西创新梦舟、江西金梦舟、江西联创梦舟、赣州创新梦舟、武汉卓创梦舟、东莞精雕梦舟、苏州新梦舟、深圳天富梦舟(合并日,上述目标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100%股权转让给公司)等9个目标公司签订资产收购协议。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上述9个目标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初步确定为37.8亿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8亿元。
交易完成后,公司预计将直接和间接持有合共154470.82万股股票,占此次合并后梦舟股份总股本的81.85%;合并产生的商誉283196.32万元。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符合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重组的认定条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梦舟股份表示,通过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摆脱不良资产束缚,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通过持续的经营整合,公司将由单一的家具业务实体,逐步发展成为拥有多个产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同时将以创新的经营理念、卓越的产品品质、卓越的品牌口碑、卓越的服务技能为客户提供更为持久、更为卓越的品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