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额度已满怎么办?
缴存职工与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购房首付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住房消费行为的实际发生额。
为保障职工住房刚需,优先满足首套刚需购房家庭,结合我市房价实际和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设定职工家庭提取、贷款最高限,规定缴存职工与配偶未使用住房贷款的,市(县)属城区以内的购房家庭提取额度最高为15(10)万元;使用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家庭提取额度最高为购房首付款额度。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再次购房提取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应还款额。其中具体可提取金额应不超过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为防范“用假结婚证套取公积金,离完婚在复婚”等风险,缴存职工与配偶购买同一套房提取,应在该房屋提取时限内一次性共同办理,且只能办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