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行业涉及环保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仅限于工业噪声)。
大气污染物是指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的单项污染物,包括总悬浮颗粒物、烟尘、粉尘、硫酸雾、铬酸雾、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氯气、氯化氢、苯、甲苯、二甲苯、苯并[a]芘、甲醛、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水污染物是指未列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业排放的第一类水污染物、第二类水污染物、简单化学需氧量、总有机碳、色度和粪大肠菌群数。第二类水污染物包括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苯并[α]芘、总铍、总银、氟化物、甲醛、苯胺类、总氰化物、硫化物、全盐量、石油类、丁基黄药、二丁基黄药、氰化物、总磷、总氮、氨氮、三氯甲烷、氯化物、硫酸盐。
固体废物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工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和对水、大气、土壤等环境污染的程度和范围的大小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
噪声,仅限于工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适用于在城乡范围内居民生活区、文教区、机关区、一般商业和办公区、工业集中区等区域的噪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