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骅力资产有多少?
杨骅力,湖南邵阳新邵县人,是杨玉玲弟弟,曾在广东从商。杨玉玲一案中被控犯有行贿罪和受贿罪,2010年9月,被广州市花都区法院判刑5年。杨玉玲案发前是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于2009年7月15日被广东省监察厅双规。2010年3月18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和受贿罪对她提起公诉。
2010年10月28日上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杨玉玲犯有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经查明,从2001年1月至2008年8月间,杨玉玲利用担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便利,向下级法院打招呼,先后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弟弟杨某,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总计330.8549万元。在杨玉玲所收受贿赂中,60万元是向下级法院的法官索取所得,其余均为非法收受所得。案发后,杨玉玲家属代为退出全部赃款。
杨玉玲案发后,其弟弟杨某先后被控犯有行贿罪和受贿罪。2010年9月,广州市花都区法院,以行贿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杨某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