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如何入账?
企业以土地、房屋或其他财产为抵押物取得借款时,由于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仍然归企业所有,继续由企业使用,因此,企业取得的抵押贷款首先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贷款利息的金额,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同时还应在“银行存款”开户银行名称或对方单位名称栏中注明抵押银行名称,在“应付利息”明细科目名称或对方单位名称栏中也应注明抵押银行的名称,以便于核算。
在按期计提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归还借款本金和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长期借款——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