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股份公司的原因?
1、产生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因很多,大致来说有如下几点—— (1)扩大融资的规模; ——这是从公司资本金的要求角度来看待的; (2)降低财务的成本; ——这是就股东所承担的风险及成本而言的;
(3)提高运营的效率; ——这主要就是从管理效率的角度来考虑了;
(4)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 ——这一点的含意就比较广泛了,可以从生产要素的角度来看待,也可以着眼于特定区域或行业中的经营者的选择等等;
(5)实现经营的多元化; ——这里的“多元化”是从企业业务领域的角度来考虑的; (6)满足公众的投资需求; 上述原因中有些是相互重叠的,例如降低财务成本与扩大融资的规模这两个原因就存在交集;而有的则相对较为独立,如提升运营效率和实现业务的多元化。对于企业而言,常常并非单纯因为某一种原因就开始设立股份公司的,而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2、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股份公司需要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一)股东人数限定为五十个以下;
(二)全部股东必须认购公司相当数量的股票,但允许累计持股;
(三)股东以其认购的股本对公司承担责任;
(四)董事会成员中应有职工代表参加;
(五)应当设有监事会,由全体股东的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
(六)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实施层级控制。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