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销股票违法吗?
1.在美国的证券法中,禁止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推销任何证券; 2.但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于「任何人」的定义是有一定限制的,具体说即只适用于以盈利为目的、且其交易行为是职业交易者的人(SEC定义的职业交易者为那些每年从事80次以上的证券交易并且从中获利超过5,000美元以上的人)。因此,一个非专业投资者如果仅仅是为了自己投资的需要而购买某种证券,就并不属于「任何人」的范围,他/她既不必取得注册资格,也不受有关推销的限制——当然也就不存在所谓「推销股票是否违法的问题了」;
3.同样地,在美国,一个机构投资者为了该机构的客户而买卖证券也无需具备注册资格,而且被视同于「个人投资行为」一样不受推销的限制。 4.在中国目前尚未有法律明确对“推销”作出明文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79条之规定,除证监会批准的合法证券经营机构以外所有其它机构和个人一律不得自行销售证券; 第68条第2款规定:“证券经纪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其买卖证券的业务。” 根据这条规定,证券公司的「经纪人」只能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代为买入和卖出其所拥有的证券,而不能以个人的名义直接向他人推荐各种证券。 然而,中国目前的许多券商的「一般性经纪业务人员」却往往违反上述法律规定,他们除了帮助客户办理委托外还常常以个人名义去「推销」股票。这种行为显然是与中国的证券法规相悖的,应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