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行传媒股票停牌了吗?
6月18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对嘉行传媒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如实披露关联关系 二、未如实披露投资者权益报告 三、未按规定披露相关合同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北京证监局分别对嘉行传媒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报告虚假记载等违法行为,决定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罚款。 同时,对时任公司总经理张云龙、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财务总监黄晓俊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何震宇、李波、唐莉、罗勇、肖斌、陈浩、李丽杰、胡德盛、姜涛、王艺霖分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至20万元不等。 对未能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公司违规的董监高共7人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有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上述违法行为责任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阳、董事兼副总经理陈方等6人,禁止进入证券市场或从事证券业务10年; 对时任总经理张云龙、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马宁等9人,禁止进入证券市场或从事证券相关业务5年; 对孙博岩、郭峰、徐向辉、李海、吴雪飞、刘洋、周亚琼、王金鑫、姚冬琴、杨帆、卢静、韩冰、李振宇、李颖、袁伟、范国玮、叶红、曹建明、李强、林琳、于新童、吕佳妮、胡军、王惠、程力、宋奕云、刘鹏、孔令龙、郝楠、彭彦坤、朱晨、崔永泉、钱程、夏雨、张弛等44人,禁止进入证券市场或从事证券行业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