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下电网抓鱼违法吗?
这属于非法捕捞,是违法行为。 根据《上海市渔业条例》规定,个人在河道、湖泊等天然水域采用渔网、迷魂阵、地笼等方式捕捞的,属于违法行为; 单位在河道、湖泊等天然水域采用上述方式捕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捕捞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捕捞面积超过50平方米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捕捞面积超过200平方米以上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情节严重的,可没收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渔具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对造成水域污染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污染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在禁渔区或禁渔期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