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何时能认北京公积金?
首先,作为一个在唐山工作生活的北漂,很愿意回答这个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我分成两点来说明 (因为知乎好像不能放图片,所以发了链接,点进去可以看图片) 现在在唐山买房使用京公积金,只能贷款买第一套房子且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70%,已有一套房且无贷款记录的情况下可以享受首贷利率;而唐山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是认房又认贷,即有住房按揭记录也认定为二套。这明显是对在北京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者不公平。 但是,在2018年9月5日,唐山市修订了《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经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其中第二十四条对二套房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与北京接轨,只认贷不认房,也就是说在唐山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再以房屋套数衡量,而是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和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信息作为审核依据。
第二,从现实层面来看,这一政策的实施难以推进。一方面是因为唐山本地购房人群并不多,大部分外来人口都是北京、天津等周边城市的,用公积金在本地购房的情况更少;另一方面是因为唐山楼市整体比较低迷,开发商资金回笼压力较大,如果大量客户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话,将会给开发商带来更大的资金压力,因此开发商不愿意配合公积金中心开展业务。 最后想说的是,希望我的家乡能够越变越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