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有哪些权利?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权益保护规定》 (已撤销) 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境外投资者及其代理人都可持下列文件向有关机关申请批准或核准其投资行为并办理登记手续;” 所以,一般来讲,外国投资者可以自行处理有关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事宜,也可以委托境内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事项。 但是,这里也有例外。即按照我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规定,有些事项必须由本外国投资者亲自办理。
《外商投资行业指导目录(2015)》中规定,外商投资项目涉及国家规定实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或者许可文件。 也就是说,如果外商投资的项目属于特殊行业的话,则应由该项目的经营者——也就是你本人——去有关部门办理审批及备案登记手续。
当然,在特殊行业里,并非所有的项目都需要进行特别的管理。比如《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就规定,年经营收入3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300万元)的非限制投资和涉及许可审批的行业,可不报送有关信息。 所以,如何确定你所要投资的项目是否属于需要报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特殊行业”,关键还是要看该行业的具体特点,以及地方政府在该行业内所实施的具体管理措施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