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宝是什么投资?
“2019年3月,上海一家经营不到两年的私募基金公司突然爆雷,老板失联” 这是最近刚刚结案的某非诉律师代理的民刑交叉的私募基金纠纷案,涉及金额高达7亿元! 本案的特别之处在于,基金合同虽然约定的投资方向是影视项目,但实际上却并未投资任何影视公司。
经律师调查,发现涉案公司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然后用于归还相关方的借款(相当于空手套白狼)。而且,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对方提供的文件也都是空白模板,具体由谁来投资、投什么项目完全取决于对方的决策;更糟糕的是,这些资金到了对方手里之后,就再也没有了消息…… 最终,在律师们的不懈努力下,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该公司及其负责人有期徒刑十三年和十二年,并处罚金,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的全部损失。
当然,对于律师们来说,最欣慰的事情还是莫过于在判决书中看到了如下表述: “本院认为,被告人某某单位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本案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某某等人在非法集资的过程中具有合法的主观目的或者能够表明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对于被害人来说,收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意味着他们终于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利益,追回自己的损失;而对于犯罪分子和背后的违法者们,法律的审判无疑是最大的恐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