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类投资包括什么?
“权利”和“利益”,这两个词儿都含有“有权要求他人做出或不做某事”的意思,因此从字面来解释,“财产性权利”和“金融资产”大概就相当于法学术语中的“债”(债务)与“债权”的概念了。所以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所谓的“以合法手段取得符合规定的报酬”,其实就是在说“收取利息”这件事 = = 而金融资产则更加广泛一些,除了债券之外,还包括股票、基金、外汇、期货等等一系列衍生品种,当然还有最重要的银行存款。因为存款本身是一种债权,是银行按照客户的委托,对他人债务的代为保管行为;但将银行提供的这笔保管金(本金+利息)据为己有,就形成了侵权之债。
至于楼主提到的“证券投资基金”的问题,个人认为本质上应该属于信托性质的一种理财方式——你把钱交给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作为受托人代为管理经营,并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定期支付给你约定的收益。当然这里面也涉及到了债权和信托这一法律范畴,比较复杂,不赘述了。 总之,从法律的视角来看,题主所提及的这些理财产品,都属于“以合法手段取得符合规定的报酬”的性质,因而都是被允许的。不过,如果这种理财方式出了什么问题,使你的财产受到损失,就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赔偿。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目前国内的信托业还处在监管阶段,很多规定还不完善,如果出现了哪些问题难以得到补偿,请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