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冶科技什么情况?
2015年5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正确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二、相关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有关“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以及《证券法》第七十八条有关“股份有限公司有虚假记载或者有其他重大违法行为,致使其发行的股票或者其债券受到刑事指控或行政处罚的,有权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
证监会责令该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振和先生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王振和是华冶钢构及华冶科技两家企业实际控制人。除对上述两家公司违法责任进行处罚外,对于作为企业实际控制人的王振和亦应受到相应的惩处。然而,证监会对王振和仅采取了监管谈话措施,这样的处罚力度显然是过轻的。
值得一提的是,在证监会调查期间,王振和还因涉嫌伪造印章罪于2014年8月被刑事拘留,后经检察院决定撤销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