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和美国总统谁大?
在美国的法律体系下,总统是美国三军总司令,但是指挥常规部队(陆军、海军、空军)没任何意义。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总统虽然统辖国防部,但具体作战部队归各军的司令部管。比如你说的陆军,总司令下面还有几个军区,每个军区负责一块区域(各州)的作战任务,州里各有一个步兵师(1个机械化师,1个轻装甲师,1个炮兵师),负责平时训练,战时受陆军部直接指挥。
各州的战斗部队由陆军下辖市级建制,受市州长领导,但是军事指挥权属于陆军司令部。也就是说,只有在平时,市长才有调动部队的权力,而战时,总统有权越过市长直接调兵遣将。 那么,如果真有战争爆发,而总统又恰好和您很投缘……那可真是“皇权无敌”了!!! 当然,这种极端情况出现的可能性极小。因为美国总统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才能动用军队:一个是合法理由,另一个是国家紧急状态。
以伊拉克战争为例,小布什先是一个劲地吹牛逼,说萨达姆掌握了化学武器,有入侵美国的野心,然后又扯到“解放阿拉伯世界”云云……反正就是一副流氓相。在这种情形下,国会虽然不满,但还是同意了他发动战争的要求。 至于国家紧急情况,小布什又发挥流氓本性,说有个叫本·拉登的家伙威胁到了美国国家安全。于是,总统的流氓权就派上了用场——他不需要征求国会的意见就能调动军队攻打阿富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