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方面的股份有哪些?
近期看到一条新闻,说的是一个员工因为不满公司的加班制度而在公司的微信群里面发表了负面言论,结果此员工遭到公司解雇,并且失去公司年终奖的待遇。新闻出来后,引起网民热议。一部分人认为员工行为不当,理应受到惩罚;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公司做法过分,明明是该发年终奖的时候却不发,这不是明抢吗?
那么对于该员工而言,他有没有权利要求公司发年终奖呢?既然没有明文规定不发年终奖的情况,那么公司就应予以发放。当然,员工如果有劣迹行为的,公司也可以酌情不发年终奖,但毕竟公司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年终奖属公司自愿发放的奖项,公司的做法没有任何的违法之处。
年终奖金,属于奖励员工一年来辛苦工作的奖励性工资。根据相关规定,对于离职员工,若在本单位工作期限已满一年,则单位必须发放年终奖金。若没有明文规定,则按单位的惯例发放。如果单位没有规定或者惯例,则按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发放。
从法律上说,年度奖金的发放方既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也不是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工伤津贴以外的“其他待遇”,而属于单位与劳动者相互约定的“福利”。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单位有权自行决定发放或不发放,是否发放及如何发放取决于单位的福利制度。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该公司解雇该名员工并且不发年终奖的行为是合法的,毕竟该公司既没有明文规定,也没有成文规定,员工发表侮辱性语言可以不发年终奖,若非要发放的话,也只是额外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