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业哪些计入成本?
律师行业作为服务性行业,律师费用支出存在一些与传统产品生产企业不同的问题,如:
1、律师人员属于高报酬、高福利和高退休金(以下简称“三高”)人员,其费用(薪酬)水平远远高出一般企业。律师人员的薪酬一般由基础报酬和提成报酬两部分构成,基础报酬每月支付一次,提成报酬按律师承办事宜收费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一般按年度核算,分月或一次性发放。律师人员办理具体案件的差旅费等也属律师费用的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律师人员的费用在整个律师费用中所占比重在90%以上。由于我国律师人员的“三高”特点,对一般生产企业而言,应计入管理费用的一些费用,如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退休金等,对律师行而言,应计人主营业务成本。
2、为承办事宜需要聘请鉴定、公证、审计、会计等中介机构,相应的中介机构劳务费用也应作为主营业务成本。
3、律师行向律师事务所支付管理费,一般按律师行收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如北京地区为20%,此项费用也应计人主营业务成本。
4、目前,一些律师行根据需要,还聘请一定数量的辅助人员。辅助人员的费用可作为管理费用处理;但对有些辅助人员虽未与律师行签订聘用合同,但事实上是全职,且其费用与律师的费用基本一致,可比性较好,则可比照律师人员处理,将这部分辅助人员的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