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停牌是什么意思?
上市公司因故未能按时披露或者披露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异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之一就是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年度报告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公告,中期报告应当于每个半年度结束后的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公告,临时报告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披露。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可能面临不能按期发布定期报告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对于拟上市公司来说,可能在提交申请后因为各种审核原因导致不能及时登陆交易所发行上市,面临无法上市而终止的风险。 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核准制而非注册制,拟上市公司能否成功发行上市不仅取决于公司自身条件和准备情况,还受制于监管部门审核效率,因此存在着因审核进度等不确定因素导致不能在预期时间内发布报告或申请上市的风险。 根据沪深两个交易所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对其暂停交易并进行核查:
1、公司董事会秘书缺席董事会的比率较高,达到一定数量,且缺乏合理解释的;
2、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亏损、大额资产减值等情况,且对下一年度业绩预告大幅下修的;
3、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存在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事项尚未解决,可能面临的处罚事项尚未解除的;
4、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企业存在上述情况并且被交易所立案调查,那么就会面临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危险。虽然多数情况下这种风险最终会是虚惊一场,但是毕竟也会给企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