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化企业指哪些企业?
按照2017年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定义,涉及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的单位都属于涉化单位,即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事业单位都属于涉化企业。 具体到化工行业来看,主要是指使用化学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如化肥、农药、涂料化工等;也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仓储经营活动以及用于医药、科研、教学等的特殊需要,而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化品的单位。
另外还需要注意一点:根据该条例规定,民用爆炸物品、核材料、民用枪支弹药及其相关物品的危险性评价工作,不适用本条例。因此军用爆炸品及军用特种弹药的生产经营、储备、使用管理不适用该条例,但属于涉及危险品的领域,也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
涉化企业是特指一个或多个工位(或生产过程)属于化学工业,从事化学反应并产生化学反应产物(包括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工业企业。换一句话讲,涉化企业所从事的生产,应包括一个或多个在反应槽、塔、釜、罐、锅等设施中进行的单元化学反应工序。该类企业生产过程的本质是以化学反应为基础。
涉化企业的危险性源于化学反应的放热性。由于化学反应中的吸热反应较少,因此,具有放热反应的单元反应工序,其反应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热量,通常需要通过冷却介质导出。对这类反应若出现异常,则往往形成“失控反应”,产生突发、剧烈的温升、压升,并可能引起燃爆,在“失控反应”中释放的能量和形成的条件,可使火灾、爆炸事故极易实现。
根据化学工业中的生产过程特点,“失控反应”的形成原因主要源于加热(包括反应热、伴热、蒸汽)的失控;冷却的失控;反应物或催化剂等物料的失控。只要加强对上述几个“失控源”的控制,则可预防“失控反应”产生,而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