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转型合法吗?
最近公司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不过是从集团内部进行业务拆分。 个人看法如下——
1、不违法 但可能涉及利益相关方的利益,所以操作必须规范。
2、从集团内部划分出的业务,只要独立核算,就是两个独立的公司,相互之间发生业务往来不涉及税务问题(特殊情况除外)。 但是,如果A公司欠B公司的货款,而C公司与B公司发生交易,则C公司应向B公司支付款项,此时B公司需开立发票给C公司,该发票可以计入C公司的成本,用于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是,如果B公司将收到C公司的款项支付给A公司,则A公司需开具发票给B公司,该发票不能作为A或者C的的成本,因为税法上此笔业务是作为B的公司业务处理的,A或者C都没有相应的应税项目。 为了少缴税款,B公司可以将款项先付给A,再让A付给C,这样,对于A和C来说都是一比正常的交易,但B公司多走了会计手续,达到了少缴税的目的。
当然,这种办法是有风险的,税务机关如果发现会责令补缴税款,并处罚款。
3、无论是否独立核算,分公司都要并入集团的总纳税额中计算;而子公司要独立申报纳税。 由于子公司的税收政策一般高于分公司,因此很多企业通过设立子公司来享受更优惠的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