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贷款给企业钱谁还?
谢邀!简单地说,根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31号)的要求,企业所获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和补偿资金由企业用于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归企业所有; 企业破产、倒闭等原因造成损失,按规定程序办理核销手续后,所产生的亏损由企业承担。 但如果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以及弄虚作假、骗取扶贫贷款的情况,除追回挪用或骗取的贷款本息,并处追偿款额10%-50%的罚款外,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除了本金和正常的银行利息以外,企业如果经营得再好也没有其他收益了,当然,如果企业本来就已经盈利了,那么获得这笔贷款并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收益;如果企业亏损了,则贷款的损失也只能由企业自己承担。 而对于政府来说,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财政补贴”给企业用,但实际上,这些资金最终都是由地方财政支出。 不过,在现实操作中,有些企业获得的扶贫贷款可能会涉及一些附加条件,比如承诺一定年限内不迁移、不裁员等,而这些可能都是需要企业付出一定的“代价”才能获得的。
关于扶贫贷款,最近中央出台了不少新规定,最明显的变化就是额度提升到了2000万元,具体可以参看: 政信协同平台—专注政信领域数据资讯
银行信贷扶贫与政府专项扶贫资金支持是不同的,一定要遵循市场化原则,必须有良好的还款来源,实现资金封闭运行,在支持企业、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同时确保银行信贷资金安全。
在贫困地区,往往存在产业发展相对薄弱和脆弱、企业经营实力较弱、社会信用环境不佳、抵质押物较难落实等现实问题。因此,扶贫小额贷款和扶贫龙头企业的贷款风险确实要比普通信贷客户要大一些。
为有效防控风险,实现银企双赢、促进精准扶贫,必须通过政府给予适当配套政策支持、银行加强信贷管理、企业强化产业带动,从而形成合力,做好风险防范与把控。
在政府层面,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支持和强化工作推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精准扶贫产业带动企业及贫困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将精准扶贫和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增收等工作纳入征信系统,有效防范道德风险。二是通过财政出资、社会捐助等方式,为扶贫小额信贷建立风险补偿基金、贴息基金;为扶贫龙头企业搭建增信平台、建立产业带动基金,以弥补区域产业发展薄弱和脆弱、社会信用环境较差等方面不足,降低银行信贷扶贫风险。三是加强扶贫领域资金管理,确保专项扶贫资金封闭使用、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精准到户、扶贫到人作用。四是引导建立良好区域信用文化与信用环境,营造诚信扶贫、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与市场秩序。同时,完善产业发展规划,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与扶贫工作良性互动、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