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破企业是什么情况?
我们单位是某通信公司下属的二级公司,主要经营基站天线、射频器件等通信设备零配件(属于国务院规定的国有资产业务) 14年-16年,由于业务减少,人员多余,企业亏损严重,连续两年资产负债率大于100%,银行不给贷款,资金流出现严重问题,无法维持生产经营,企业被市政府列入重点关停计划,2017年3月份正式停产。
15年和16年的财务报表已经丢失,14年的财务报表还保存着,经过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为-94和–835万元(注:本年利润科目余额体现的年度亏损额,通过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坏账准备后,实际账目显示的净利润为负数)。
因为属于国有资产,在破产法中应该属于“非金融资产管理”,所以不能直接按照破产法申请破产,而应该走政府破产程序,在政府指导下进行重组或清算。
经过市发改委立项,由市商务局牵头,委托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资产进行审计,确定债务金额,并委托一家律师事务所对债务合理性进行审查;同时成立由工商、税务、国土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负责协调处理具体事务。
根据审计结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单位的资产进行无偿划拨(其实也没有多少钱,基本可以忽略不计),用于全市环保项目,偿还部分债务(只偿还有息债务,利息大约几十万元,本金仍然作为债务挂账),其余作为政府补贴。所有债权、债务关系重新确立,新的债权人被赋予优先受偿权,职工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列入财政支出,由原资金来源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