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基金合法吗?
1、证监会有关于私募基金的法律文件只有两个,一个是对私募基金的定义,一个是规定从事私募基金业务试点机构名单。 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对“私募基金”定义为: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设立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运作,受托管理投资人财产进行投资的活动; 同时,该办法规定了从事私募基金业务试点机构名单。
2、中国目前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实行的是备案制而非审批制。根据中基协的备案流程和要求,所有注册成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包括内外资机构)都必须履行中基协的登记程序,否则将不能从事私募股权投资等经营活动。 3、从法律上讲,在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的前提下,私募股权基金可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也可以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募集。但考虑到私募股权基金的特点和作用,以及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私募股权基金最合适的募集方式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基金份额募集。这样有利于私募股权基金筹集到更多的资金,发挥其作为金融创新产品的功能和作用,同时也有利于监管机构对私募股权基金实施有效的监管。 根据协会备案的要求,私募股权基金的合格投资者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条件之一: 根据上述条件,如果机构投资者的净资产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的年均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就可以认定为合格的投资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