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收益属于什么?
1、说“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这句话错在哪里了? 答主在基金公司做过三年半的债券交易员,对债券基金和股票基金都有一定的了解。这里所说的“统一监管标准”和“实行自律管理”都是指新出台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此法规是2015年通过并实施的,而“基金业务统一监管”也是近几年才开始实施。所以之前成立的基金并不符合现在的监管框架(虽然也遵循之前的运作原则),所以题主所说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形式”是不正确的。 目前国内的公募基金按照组建方式的不同分为四种: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QDII型基金和ETF型基金。除最后一个ETF型基金以外,其他的三种都属于集合理财产品的范畴。其中契约型基金又称为开放式基金,因为其成立时需要发行基金份额,但又不像封闭式基金那样有固定期限,所以叫做“契约型基金”;而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需要持续募集资金,所以它跟契约型基金的交易模式比较接近,可以把它看作是“契约型基金”。
两种类型基金的主要区别在于股东(投资者)的进出机制不同,对于一般投资者来说,除非发生清算或者分立,否则很难进出。所以无论是开放式还是契约型基金,本质上都是一种“委托——代理”的关系,只不过由于开放式资金需要每天公布净值等信息,因此更便于广大投资者进行查看和监督。 从风险承担来看,理论上说任何金融工具都具备风险性。但是一般来说,由于契约型基金主要投资于流动性较好的标的,所以对冲程度较高,风险相对较小;而对于公司型基金或QDII型基金,由于其投资方向主要是非流动资产,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低。
从投资者的角度看,无论购买哪种类型的基金,其最终的投资策略都是由基金经理来执行的。所以作为中小投资者来说,没有必要过分强调基金类型的差异,重点应该放在挑选优秀的基金管理人身上。不过就目前的国内现状而言,中小投资者大多还是优先选择基金类型,然后再结合业绩来挑选优质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