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拨款至社保基金专户?
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国家财政拨到社保基金账户的钱属于国有资产,其收益和损失都是由全国人民直接或间接承担的(通过税收),因此必须保证支出合理有效并且最大限度地提高收益。 基于这种考虑,国家对社保基金账户的拨款就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社会性——社会保障是社会的“稳定器”,必须保障资金的可持续性;
2、公平性——社会保障体现着一定的社会公平理念,因此资金的使用应当尽量公平;
3、有效性——资金的使用要有效率,该给的给到位,不该给的不瞎给;
4、效益性——没有收益或者少收益的事情就不做,如目前一些地区的养老金补贴;
5、偿付能力——确保将来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6、储备功能——为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如金融危机等)做好资金准备。 在上述原则中,社会性和公平性是最基本的,有效性、效益性和偿付能力是相对的,而储备功能则是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情况(特指养老金支付危机)。 所以从上述原则来看,现在的政策是在保护既得利益者的同时牺牲年轻人的未来,是不符合公平正义理念的。
此外还需要说明的是我国的社保体系包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其中只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现收现付制,也就是所谓的统筹账户,其他都是基金积累制(自筹自支)。
也就是说现在政府对社保基金的投入主要存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一部分。在现行制度下,只有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才能确保在未来领取养老金,而现在更多的年轻人因为担心未来养老金不足,于是选择多缴,那么这部分钱其实就停留在个人账户,而非统筹账户,更非社会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