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掀起贸易战的原因?
说几个知识点,
1、国际贸易中的“关税”和国内贸易中的“税收”不是一个概念。 海关税(Customs Duty),又称进口税或进出口税,是指一国海关依据本国法律法规,对进出境货物所征收的税费。由于各国的法律体系各异,关税法各不相同,但不论如何规定,只要是有海关征税的国家,都要涉及到两个主要问题:一个是征税的范围(即什么可以征,什么不可以征);另一个是税率(即怎样给)。而关税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商品和物品两大类。其中,商品必须通过海关才能进入国内市场;物品则包括一切进出境的物品,但多数情况下,只有商品才需要缴纳关税。在进出口贸易中,通常由进出口商向海关提交有关单证办理报关手续,缴纳关税后,货物方可入境。
2、关贸总协定(The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简称GATT,是一个管理世界贸易的全球化协定。该协定于1947年签订,目前共有160个成员。《关贸总协定》的目的是降低各国之间贸易的壁垒,建立国际间有秩序的商品流通。其基本目标是减少国际贸易中的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并通过长期努力,逐步消除各种贸易壁垒,实现国际贸易自由化。因此可以说,它是世界经济领域内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献。
3、WTO于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当时共有123个成员。截至2012年底,成员数量已扩大到159个。WTO的主要职能是监督各成员就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所作出的开放承诺的执行情况并据此做出相应安排,以促进全球贸易的持续增长。与GATT相比,WTO涉及管辖的范围更广,除货物贸易外,还包括知识产权(专利、版权等相关权利)、政府采购以及服务贸易等诸多方面。同时,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也较之以前的机构更为完善。
4、最惠国待遇(Most-favored-nation, MFN)又称“国民待遇”。是指一国政府根据其法律制度和司法程序所进行的正式调查之后,确定另一国国民在该国享有相对于第三国国民的优惠待遇。最惠国待遇是一项长期的、固定的不限产品的、不针对特定贸易伙伴的关税和非关税措施。它要求缔约方给予任何其他缔约方的公民或者法人以不低于给本国公民或法人的待遇,不得采取歧视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