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出具日期是什么?
根据您的描述,您是在向银行申请消费信贷或者汽车按揭贷款吧,一般情况下,银行的审批时间需要10个工作日的,如果您提交齐备的申请材料且银行审核通过的,则会有个贷款批复,这个贷款批复里会载明贷款额度、利率、期限和放款日期(贷款发放日),放款日期是银行在收到借款人提交的完整、有效的借款申请后,经审批同意发放的起始日期。
所以,从贷款获批的当天开始计算,放款日期后的第10个工作日就应该还款了;如果第10个工作日是该月的最后交易日,那么下个月的第一天就是还款日;以此类推。 举个例子: 小明于2014年8月7日向银行贷款10万元用于装修,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银行审批通过并于8月15日发放贷款,则贷款到期日为2015年8月15日,小明应于2015年8月15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8月16日还款,还款金额为10万。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讲的“到期日”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到期的日期,不同于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到期日(即提前还款日)的时间,客户如需变更还款计划需在贷款到期日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
目前不少银行都会允许客户在授信有效期内循环使用,这时客户的每一笔提款均计收贷款利息,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最长借款期限。 例如某客户的授信有效期为两年,每年可循环使用,单笔借款最长期限为6个月,2015年1月5日提款10万元,6个月后还本付息,2015年7月5日归还剩余本息10.49万元,则在上述期间内,该行共收取贷款利息10.49*6%=629元。 不过,在客户办理贷款结清手续时,银行会按照实际用款天数收取相应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