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纺股份造假的原因?

阎绍玉阎绍玉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原因不复杂,还是利益分配的问题 2016年,原南京纺织集团(即南纺股份的前身)宣布破产。根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南京纺联公司所欠建设银行3.35亿元贷款本息,由南纺股份在4.89亿元的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另外,南纺股份还应在2.54亿的范围内对南京纺联公司的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四分之一(即6350万)的连带责任。 所以从当时来看,南纺股份实际上要替母公司担保5.4亿左右的债务。

不过后来事情出现了反转。 就在法院裁定南纺股份要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后没多久,中国证监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南纺股份存在虚假陈述等行为。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南纺股份早在2011年开始就存在着巨额的资金缺口,为此该公司动用了包括财务造假在内的各种手段试图掩盖资金不足的事实。其中就包括将原本应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35.57亿元借款计入所有者权益,从而形成了所谓的“资本金”35.57亿元,并在之后通过虚构购销业务方式将部分资金转出,导致财务报表显示的负债金额大幅降低。

随着南纺股份的业绩越来越好,有投资者便提出是否应向控股股东分红。当时南纺股份给出的理由是,母公司尚未完成重整,如果分红可能使得母公司在重整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 到了2017年8月,随着母公司重整计划的实施,南纺股份突然收到了法院的执行裁定书,确认母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归债权人所有。

这个时候,南纺股份突然发现自己被母公司忽悠了,原来作为子公司的自己一直在为母公司的欠款“背锅”。 从那时开始,南纺股份就开始以各种理由进行抗辩,要求撤销之前的决定,并就此提起了上诉。

以上只是我个人对于本案的一个简单的梳理,至于谁是谁非,还是需要等待最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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