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行业税率最高?
1、最近税务局对A企业税收进行自查,他们发现企业的某项业务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
经询问该企业会计人员才知道,该项业务是将企业产品无偿赠送给某项目参与方,虽然会计上作了这个业务处理,但该业务实际并无利润,所以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会计人员还是不小心漏了个细节:虽然这项业务无利润,但还是有支出,而且该项支出的税金又不能税前扣除。那这项业务到底有什么弊端呢?
从表面上看,这项无偿捐赠业务似乎没有任何风险,送出去的东西既没有增加企业的资产,也没有增加企业的负债,更别提营业成本和费用了,但这项业务却带来两笔不可扣除的税金:一是增值税,二是企业所得税。
从会计处理上看,这项无偿捐赠业务,虽无利润,但存在支出。企业发生的支出属于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应该予以资本化,确认为一项财产,因而应该计算缴纳房产税和契税等相关税收。而该项支出又属于无偿赠送,根据法规规定,该项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2、B企业是商业批发企业,去年一年的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平均税率为17%。B企业今年进行了企业重组,重组前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3%,重组后的企业所得税率变为20%。B企业马上意识到,重组后的企业所得税率比重组前少了13个百分点,于是赶紧做出一项决议:利用这次企业重组的机会,将一批消费品作为资本性支出,无偿赠送给目标企业,以改善与目标企业的关系,并建立长期的策略性伙伴关系。
B企业这样操作,感觉似乎很好,但这里面的涉税风险可不小。
第一,因为本次的赠送行为属于企业之间的无偿转移,虽然对目标企业来说,相当于增加了资产,但却无法得到税法上规定的视同销售折扣,因而无法扣除相应的资产增值税,即目标企业接收该项资产时,需要以公允价值(也就是市场价)来确定进项税额,而这笔进项税额只能先暂存起来,待以后销售时再转出。
第二,B企业向目标企业无偿赠送资产的行为,虽然减少了本企业的库存商品和存货成本,但也增加了目标企业相应科目的账面数量,也就意味着增加了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目标企业接受该项资产后,若三年内未转让该财产,则该项资产将视同捐赠人的销售价值计算缴纳所得税,假定视同销售额为1000万元,增值税率为17%,则目标企业应就这1000万元的销售额在3年内上缴纳增值税。
第三,依据税法规定,企业之间的无偿赠送行为,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则可以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即该笔业务视同销售,但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可以择一选择,以销售收入的最大值作为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差额部分可结转下一个纳税年度,逐步剔除。但B企业本次的赠送行为,并不符合这一特殊的税务处理规定。
3、C企业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16年度被某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16年12月31日,C房地产企业的股东会经过决议,将企业价值1亿元,账面净值为7500万元的某一处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含100套房屋),无偿送到某目标企业,以改善双方之间的关系。
从表面上来看,这项捐赠业务,可以解决C房地产企业眼下的问题:一是规避人民法院对C房地产企业的执行措施;但另一方面,这项业务带来的涉税风险,却是显而易见的:
第一,根据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房地产是不能赠送的。虽然C房地产企业对该项目房屋享有所有权,有权进行赠送,但这种赠送行为将会被税务机关视为交易行为,必须计征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
第二,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规定,该项捐赠行为还构成慈善捐赠,按税目所得计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