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怎么停牌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对其股票交易实行停牌处理:
1、证券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本所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其股票交易停牌一天。
前款所称异常波动包括:
(a)社会上 popular 传闻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b)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达到涨跌幅限制的;
(c)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进入涨幅或跌幅前5名的;
(d)本所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况。
2、上市公司计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应当在证券停牌前对其股票交易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个人或单位提前泄露。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立即向本所报告并公告,其股票于公告日停牌一天。公告次日起公司可以继续实施重组方案,其股票进入日常涨跌幅竞价交易。有关交易各方应承诺3个月内不再就重大重组事项进行磋商和谈判。
(a)有充分理由和确凿证据表明交易各方已经就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达成了实质性意向;
(b)有充分理由和确凿证据表明上市公司拟进入或开展重大资产重组,并向交易对方或其他有关机构或人士发出过询价和磋商意思表示。
公司股票在停牌交易的三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应当对该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决议并公告,同时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聘请财务顾问向本所提交股票恢复交易的申请。
3、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停牌的。
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停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