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组织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的组织工作主要包括成立登记申请和申请成立的审查两个主要方面。申请成立行业协会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筹备申请。筹备申请书应当载明筹备协会名称、宗旨、目的、业务范围、发起单位等。提交下列文件:可行性报告;章程草案;筹备组织名单;发起单位简况和负责人登记表。在接到申请后,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审查决定。凡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条件的,决定予以筹备;对决定不予以筹备的,应当说明理由。
发起单位收到登记管理机关同意筹备的决定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成立筹备组织。筹备组织成立后,即可开展以下筹备工作:1、向单位和个人发送参加协会的自原书。2、召开筹备工作会。将收到和填写的参加协会的自原书、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和拟定的协会章程在会上讨论通过,确定会员开会时间。3、办理有关其他筹备事项以及其他应办事项。在筹备工作完成、会员召开之后,筹备组织应当向原批准筹备的登记管理机关提出成立登记申请,并呈送下列文件:筹备情况报告;协会章程;会员情况表、负责人登记表和会员大会纪要。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对所报文件作出审查批复。对决定准予登记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发给印章和其他登记证明。对决定不准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