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行业有免税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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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了餐饮店的设立条件和管理方法。对于餐饮店的减免政策,主要体现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国家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地区差别幅度定额税率,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情况,依照国务院确定的税额幅度,在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对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条例所确定的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可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与餐饮店的经营情况没有任何关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持有土地使用证书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土地使用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依照适用税额标准征收土地使用税。下岗职工兴办的商业、饮食服务业、修理业在《再就业优惠证》有效期内,依规定可享受一定期限的税收减免的范围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区县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按照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费用总额,依据20%的税率从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中计算退税,用于扩大再就业。安置待业人员不足60%的,其支付给安置的待业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也可以依安置人数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乘以应缴的3个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之和计算退税。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用于对享受政策待遇的再就业企业减免费,不直接退给下岗人员。

根据上述规定,餐饮店不享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应照章缴纳。如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人员总数60%以上等条件且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可按每安置1人每年2000元为计税依据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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