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行业有进项发票吗?
物流企业进项发票分两种形式取得:一是物流车辆的油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购货方名称是物流企业的名称)。二是运费结算单,主要形式是物流公司和有货运票据开具权的运输公司签订的运输协议,协议约定承运方按照实际发生的运输业务出具货运发票给物流企业,承运方代收代付物流企业运输车辆的过路费、过桥费等,物流企业按照实际业务支付承运方的费用。这两种形式是物流运输企业取得进项的主要形式。
根据现行增值税法规,销售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是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前提,即增值税扣税凭证,是证明其具有增值税抵扣税款能力的依据。目前,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及通用缴款书。
但同时,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目前,除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暂不要求认证外,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现行增值税扣税凭证,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手续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能进行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
综上所述,合法有效的、办理完规定的手续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才可以作为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